硝河乡简介
硝河乡位于西吉县县城东南,俗称硝河城,城以堡名,城堡墙体遗迹至今犹存,肇自何时无从稽考。清同治十三年(1874)左宗棠奏请朝廷升固原州为直隶州,上隶平庆泾固化道,下辖海城、平远、硝河城,辖境相当于今固原市和同心县,硝河城因此具有了显耀的政治、经济和军事地位,与平远城、同心城、海城、打拉池堡共为“固原五属”。城内设有武职千总一员,驻扎马兵28名、步兵58名、守兵18名,计104名。[1] 硝河乡位于西吉县东部,中静公路川境而过,全乡共13个村,82村民小组,总人口13943人(2017),共有耕地面积55295亩,其中水地5310亩;退耕还林草19841亩,人工种草2100亩。牛存栏6818头,羊存栏6156只,农用车1687辆。2006年粮食总产971万公斤,油料总产36.3万公斤,人均有粮509公斤,劳务收入893.6万元,补贴收入316万元,人均纯收入1935元。
中文名称硝河乡 |
行政区类别乡 |
地理位置西吉县东部 |
人口18227人 |
车牌代码宁D |
耕地55295亩 |
所属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|
面积135.05平方千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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